广东将建设250个绿色矿山

时间:2017-07-05 23:01:07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7月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绿色矿山建设视频动员大会。会议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预期目标是建设250个绿色矿山,韶关市仁化县、河源市连平县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其中2017年计划建设50个绿色矿山,2018年60个绿色矿山,2019年、2020年每年建设70个绿色矿山。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由于一些矿山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不注意环境保护,不依法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致使矿山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还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一些地方老百姓和当地政府谈矿色变。

  为规范广东省绿色矿山申报、评估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研究编制了《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通知》和《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及编写要求》,并根据全省矿业开发实际情况,分金属、非金属固体矿山、采石场、地热矿泉水等四大类编写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验收评分标准》。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建设绿色矿山工作要求,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逐步形成符合广东省实际的绿色矿山标准,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建立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后,要求各地在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评估标准写入出让合同。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采矿权审批部门按规定及时追求相关违约责任。今后,广东省新建矿山一律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