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图审图机构代号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15:36:4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审图号的一般规则是由审图机构代号、通过审核的年份和序号组成,例如:粤AS(2021)001号,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和不予批准通知书编号应与审图机构代号相对应。为规范审图号编制,现将广东省地图审图机构代号作如下规定:

  一、广东省省本级审图机构代号为粤S,各地级以上市地图审图机构代号分别如下:

  广州市-粤AS

  深圳市-粤BS

  珠海市-粤CS

  汕头市-粤DS

  佛山市-粤ES

  韶关市-粤FS

  湛江市-粤GS

  肇庆市-粤HS

  江门市-粤JS

  茂名市-粤KS

  惠州市-粤LS

  梅州市-粤MS

  汕尾市-粤NS

  河源市-粤PS

  阳江市-粤QS

  清远市-粤RS

  东莞市-粤SS

  中山市-粤TS

  潮州市-粤US

  揭阳市-粤VS

  云浮市-粤WS

  二、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有地图审核权限的机构统一按时间顺序核发审图号,不得再由各机构自行编制地图审图机构代号。

  三、如地级市行政区划有增删变更的,其地图审图机构代号随之变更。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将变更后的地图审图机构代号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