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动态】机构改革有序进行,厅档案馆稳步推进档案移交工作

时间:2019-02-22 17:13:5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广东省省档案局近日审核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该《方案》实施顺利。
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10月成立后,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专门成立了省自然资源厅档案移交专责小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及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清点、交接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具体工作由厅档案馆牵头办理。
厅档案馆为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移交工作具体责任落实,相应设立了档案移交实施小组,按照专责小组部署,先后对涉改单位原海洋与渔业厅、住建厅原城乡规划处及原林业厅林权争议调处处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摸底,并从2018年11月1日起入驻原海洋与渔业厅档案室,开展档案移交整理处置相关前期工作。为及时解决机构改革中档案移交中难点、重点问题,2018年12月13日,厅档案移交专责小组与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善后工作专责小组召开了厅机构改革档案移交专题协调会,布置加快推进档案移交工作。厅档案馆在充分调研和吸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工作实践出发,于2019年1月下旬拟写并向省厅提交了《方案》,经厅审定后报省档案局审核同意实施。

  《方案》对省自然资源厅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结构和人员安排、档案收集和整理规范、档案清点和交接程序、档案日常保管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档案移交工作于2018年4月13日前完成;同时根据厅“三定”方案,做好自然资源厅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并应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档案局审查同意后印发执行。

  截止到2019年2月中旬,档案移交工作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显著,据统计目前已完成原省国土资源厅90%、原省海洋与渔业厅70%的档案移交任务。

  档案移交处置工作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厅档案馆在后续工作中,将乘胜追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切实贯彻工作方案和厅的要求,周密实施,按时保质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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