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加快推进全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明晰农垦土地产权关系,对于维护农垦土地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将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要求2018年底前登记发证率达到98%以上。为确保完成任务,6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国土资厅联合省农垦总局赴有关地市进行督导,调查核实全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推进思路。
据统计,我省农垦国有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确权发证总面积约318.11万亩,已完成登记发证面积308.15万亩,发证率为96.85%。剩余9.96万亩尚未确权发证,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存在权属争议,农垦国有土地界线长,与集体土地相邻的地块容易与农民集体产生土地权属纠纷。二是权籍调查工作难度大,涉及与集体土地相邻的地块,权籍调查需双方签界确认,农民集体不配合情况较为普遍。
针对以上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垦总局研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一是标图建库。8月底前,将已经确权登记发证(含已发林权证的)、未发证的农垦国有土地以及有争议的地块标注在同一个底图上,逐个梳理已发土地证和林权证是否存在交叉、重叠情况,并标出农垦国有土地范围内政府历年已经收回的土地范围。该成果将作为今后国土资源和农垦部门开展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统一一致的数据。二是加快发证。对国有农场土地权属依据充分但尚未发证的农垦土地要加快发证;对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农垦国有土地,清楚标绘固化争议土地范围,对没有争议的土地先予以发证,争议土地待争议解决后根据处理结果发证。三是依法调处。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加大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力度,兼顾农民利益(可采取承包、租赁等其他方式),灵活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