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 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28 10:22:49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发〔2020〕13 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6日


广东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和自然资源部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议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加强约谈问责,进一步强化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将“真实性”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卫片执法数据的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季度卫片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用矿上升势头。

  二、具体安排

  2020 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 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卫片执法图斑。

  (一)核查上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领取国家季度卫片图斑矢量数据后,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处理并通过省在线巡查系统季度卫片及业务管理模块下发图斑数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图斑核实、数据上报和查处整改工作,做到图斑外业核查全覆盖,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审核责任,通过内业审核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个图斑研判类型确定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充分、数据信息是否完备等,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省级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县级审核并上报省的图斑,一律按照漏报瞒报处理。

  2019 年第一、二、三季度卫片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更新情况和第四季度卫片核查情况的市、县级审核工作已完成。2020 年第一、二季度卫片应于7 月15 日前,第三季度卫片应于10 月15 日前,第四季度卫片应于2021 年1 月20 日前完成市、县级审核(包括图斑判定上报和违法行为关联工作)。对于判定为违法用地、用矿的,要及时更新查处整改情况,2020 年12 月31 日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时不再纳入违法统计。

  (二)省级审核。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审核各市上报的图斑数据。

  土地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从各地级以上市上报的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和其他用地图斑中各随机抽取30%,通过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具体工作参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 年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省级抽查审核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执法函〔2019〕1830 号)执行。矿产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对全部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各地应积极配合,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并留存。

  (三)提交成果报告。各地级以上市要在上报2019 年第四季度、2020 年第四季度执法数据的同时,全面复核当年第一、二、三季度的卫片数据(注意及时更新查处整改情况),综合季度卫片执法成果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分别汇总形成2019 年度、202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于第四季度卫片市、县级审核截止后5 个工作日内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报告和附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fjcj@gd.gov.cn)。

  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时审核上报图斑数据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上报时间。因上级工作部署需调整进度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通知上报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与时限,倒排工序,跟踪督导,特别要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组织、人员、措施、经费到位,抓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

  (二)确保数据真实。各地要认真学习自然资办发〔2020〕10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实判定要点(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执法〔2020〕247 号)和自然资源部2020 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熟练掌握判定标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核实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县级判定上报、市级逐宗审核、省级抽查指导”执法责任制,防止出现图斑定性不准、填报不实等问题,确保卫片执法结果真实、准确。

  (三)突出查处整改。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把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组织自然资源、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城乡规划执法等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查处整改工作,重点查处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景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其他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稀土等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主动担当,牵头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报告等措施,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尽快处理办结,争取实现违法案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双提升”。发现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违规实行土葬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毁林、有关违法建设等行为,对既涉及自身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对不属于自身职责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广东平台,探索将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治。

  (四)落实约谈问责。2020 年第一、二、三季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对省级审核中退回图斑数大于10个且瞒报率达到20%或瞒报整改不落实情况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综合排名在全省前3 位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前10 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视情提请省政府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也要参照省的做法,全面落实约谈问责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五)实行“增违挂钩”。在自然资源部“增违挂钩”具体办法出台前,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区,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按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上一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总量的15%,分别冻结同等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其中,县(市、区)用地计划指标少于应冻结指标数量的,在冻结县(市、区)已有用地计划指标后的不足部分,以冻结市本级指标作为补充。冻结市本级指标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省下达该市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10%。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的3月底、6月底、9月底前,分批组织对各地2019年、2020年卫片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并按比例解冻指标,未解冻的指标直接扣减。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扣减已冻结的指标并予以通报。自然资源部“增违挂钩”具体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进行。涉及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一式两份),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自然资源厅联系。遥感监测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技术中心孟蕾,联系电话:020-37628235;在线巡查系统填报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测绘院王腾,联系电话:020-38334381;图斑核查及数据上报政策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黄义勇,联系电话:020-8362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