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推新举措,深入开展我省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提出贯彻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在转发通知中就我省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提升、证明事项清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存量数据整合、登记平台优化、“虚拟窗口”建设、精简申请材料等各项工作任务,大幅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面压缩登记时限,力争在2018年12月底前全省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不动产登记7月份第一次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四是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五是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完成信息查询接口开发,在9月底前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及汇交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登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设立“质量监督员”,确保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共享工作有序开展。
省国土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力推进我省不动产登记“双提升”行动,在保障不动产登记合法、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让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