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河源率先通过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验收

时间:2017-09-28 11:00:24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此,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要求各地建立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为以有偿方式供应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建立制度基础。

  省国土资源厅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部署,督促各地抓紧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要求各市、县在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时,必须同步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9月22日,广州市和河源市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在省内率先完成任务。

  广州市和河源市建立了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后,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两市的公共服务项目领域。同时,也给省内其他地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立,为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要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