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锡岭岗锡多金属矿勘查等2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ZRZYBKYQCR〔2025〕6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5年广东省普宁市锡岭岗锡多金属矿勘查、广东省乐昌市上龙北锑矿勘查等2个区块挂牌出让。
一、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
1.广东省普宁市锡岭岗锡多金属矿勘查;
2.广东省乐昌市上龙北锑矿勘查。
(二)勘查矿种:锡矿、锑矿。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保证金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交易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平台: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网 址:https://login.gzggzy.cn
电 话:020-28866000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竞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不低于10万元。
(二)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有两家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
(三)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的,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中,有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5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5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5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0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 2025年3月20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户及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五)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省自然资源厅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文档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资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自然资源厅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5年3月31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十二)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锡、锑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3%缴纳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
(十三)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十四)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三)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
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
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Ⅱ级及以下保护林地和国家级公益林。勘查范围内涉及林地、森林公益林面积大,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林地,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确需占用林地的,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手续。
出让的广东省乐昌市上龙北锑矿勘查探矿权范围内涉及土家寮和石榴下宜乐古道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中湾村白连香、李来兵民居古建筑,涉及广东省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X8194402841庆云-黄圃段、省道S248线乐昌赤溪-上塘段公路改建工程,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予以避让;出让的广东省普宁市锡岭岗锡多金属矿勘查探矿权范围内涉及部分村庄,涉及古树1株,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予以避让。如无法避让古树,须按《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十)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八、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20-83620182。
九、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石女士020-28866412、李女士020-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十、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20-38866801、020-38818961
十一、附件
1-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格式)
1-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1-3.竞买声明(格式)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