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秋长街道、三和街道)的批复

时间:2021-04-29 09:12:1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审批<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秋长街道、三和街道)>的请示》(惠市自然资〔2021〕68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秋长街道、三和街道),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8.488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惠阳区三和街道和秋长街道,现状为农用地1.203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8343公顷)、建设用地6.809公顷、未利用地0.4761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4个地块共8.48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现状为农用地7.825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4.2591公顷)、未利用地0.663公顷。

  三、该方案调入地块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秋长街道、三和街道)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附表: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秋长街道、三和街道)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