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乐昌市乐城街道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 改建工程留用地项目)的批复

时间:2019-11-28 09:38:41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53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乐昌市乐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改建工程留用地项目)》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19〕5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乐昌市乐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改建工程留用地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2.3531公顷,共涉及5个地块,位于乐昌市乐城街道,现状为农用地1.9695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0572公顷),未利用地0.383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乐昌市乐城街道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乐昌市乐城街道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0.3268乐城街道月丘村0.32680.3268000.3268000
LS021.0232乐城街道月丘村1.02320.5292001.0232000
LS030.2012乐城街道月丘村0.20120.2012000.2012000
LS040.038乐城街道月丘村0.0380000.038000
LS050.7639乐城街道洪莲村0.3803000.38360.3804000.3835
合计2.35311.96951.057200.38361.9696000.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