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茂名市高州市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 落实方案(石鼓镇西基山村和九罡林场 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批复

时间:2019-11-04 14:29:36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43号 【字体: 【打印】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石鼓镇西基山村和九罡林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19〕1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茂名市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石鼓镇西基山村和九罡林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6.6667公顷,共涉及3个地块,位于高州市石鼓镇,现状为农用地6.5848公顷,建设用地0.081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茂名市高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茂名市高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含可调整地类)
LS012.9049石鼓镇九罡林场2.90490002.9049000
LS023.4657石鼓镇西基山村3.383800.081903.4657000
LS030.2961石鼓镇西基山村0.29610000.2961000
合计6.6667--6.584800.081906.66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