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中村村等农村建设项目)的批复

时间:2019-11-04 09:37:23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42号 【字体: 【打印】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村村等农村建设项目)>的请示》(河自然资〔2019〕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村村等农村建设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河源市连平县中村村等农村建设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6.2457公顷,位于元善镇江面村,上坪镇下洞村、中村村,油溪镇上镇村,以及忠信镇柘陂村,现状为农用地5.1349公顷(其中耕地1.4850公顷),未利用地1.110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河源市连平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河源市连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0.99元善镇江面村0.990000.99000
LS021.856上坪镇下洞村1.2381 000.6179 1.2381 000.6179 
LS031.6664上坪镇中村村1.3228 000.3436 1.3228 000.3436 
LS040.0668油溪镇上镇村0000.06680000.0668
LS051.184油溪镇上镇村1.1841.184001.1840 000
LS060.0825油溪镇上镇村0000.08250000.0825
LS070.4忠信镇柘陂村0.4000 0.301000.4000 000
小计6.24575.13491.48501.11085.13490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