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双合镇、鹤城镇)的批复

时间:2019-10-10 10:45:03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27号 【字体: 【打印】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双合镇、鹤城镇)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58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双合镇、鹤城镇),并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2个地块共3.201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为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位于鹤城镇东坑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013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4个地块共3.20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双合镇双桥村、泗合村、合成华侨农场,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3.20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类别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利用实地情况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地块编号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批准用地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
属性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调入TR011.1325鹤城镇东坑村1.13250001.132500001.132501.1325001.13251.132500
地块TR022.0688鹤城镇东坑村2.06880002.068800002.068802.0688002.06882.068800
小计3.20133.20130003.201300003.201303.2013003.20133.201300
调出TC010.9313双合镇双桥村000.931300.931300000.93130.93130000.931300.93130
地块TC020.6778双合镇泗合村000.677800.677800000.67780.67780000.677800.67780
TC030.7558双合镇合成华侨农场000.755800.755800000.75580.75580000.755800.75580
TC040.8364双合镇合成华侨农场000.836400.836400000.83640.83640000.836400.83640
小计3.2013003.201303.201300003.20133.20130003.201303.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