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市区公园建设项目林桥公园一期)的批复
时间:2019-10-09 11:53:55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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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市区公园建设项目林桥公园一期)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19〕421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市区公园建设项目林桥公园一期),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市区公园建设项目林桥公园一期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8470公顷,落实地块共两块,位于西河镇前进村,现状为农用地1.847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韶关市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地块面积 | 地块位置 |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 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 | 备注 | |||||||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 行政村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 |||||||||||
LS01 | 1.6278 | 西河镇 | 前进村 | 1.6278 | 0 | 0 | 0 | 1.6278 | 0 | 0 | 0 | |
LS02 | 0.2192 | 西河镇 | 前进村 | 0.2192 | 0 | 0 | 0 | 0.2192 | 0 | 0 | 0 | |
合计 | 1.847 | --- | ---- | 1.847 | 0 | 0 | 0 | 1.847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