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陆丰海洋 工程基地)的批复

时间:2019-09-24 15:00:55 来源:本网 文号:粤府土审(01)〔2019〕266号 【字体: 【打印】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修改广东省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函》(汕府函〔2019〕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修改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请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93.2998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位于碣石镇后埔村和新丰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92.4763公顷(其中耕地23.6933公顷),未利用地0.823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93.2998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城东镇东埔村,南塘镇白山村、元兴社区居委和溪南村,甲西镇范袁村、康美村、客楼村、创新村和欧华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86.5667公顷(其中耕地11.5587公顷),未利用地6.7331公顷。

  三、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须凭项目批准文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材料,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审批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在动工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过程中,保护好周边的林地和林木,不得越界动工建设,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四、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类别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利用实地情况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属性地块编号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批准用地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调入地块TR0193.2998碣石镇后埔村、新丰村92.476323.693300.823592.476300.8235092.47630000.8235093.299893.299800
小计93.2998————92.476323.693300.823592.476300.8235092.47630000.8235093.299893.299800
调出地块TC0138.5428城东镇东埔村38.542800038.5428000038.542838.54280038.54280000
TC028.9786南塘镇白山村、南塘居委会、溪南村6.62421.777702.35446.624202.3544008.97868.9786006.62420002.3544
TC0334.8676甲西镇范袁村、康美村、客楼村31.45093.138203.416731.450903.41670034.867634.86760031.45090003.4167
TC043.5914甲西镇范袁村、康美村3.59141.6084003.591400003.59143.5914003.59140000
TC051.0879甲西镇范袁村0.50580.505800.58210.505800.5821001.08791.0879000.50580000.5821
TC065.1554甲西镇范袁村4.77554.528600.37994.775500.3799005.15545.1554004.77550000.3799
TC071.0761甲西镇创新村、欧华村1.07610001.076100001.07611.0761001.07610000
小计93.2998————86.566711.558706.733186.566706.73310093.299893.29980086.56670006.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