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山市三角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 规模落实方案(三角镇迪茵湖 小镇项目)》的批复

时间:2019-09-20 11:01:33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20号 【字体: 【打印】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三角镇迪茵湖小镇项目)〉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19〕4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三角镇迪茵湖小镇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三角镇迪茵湖小镇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75.9310公顷,位于三角镇蟠龙村和高平村,现状为农用地17.1667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7591公顷)、建设用地37.1704公顷、未利用地21.593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中山市三角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中山市三角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23.4965三角镇蟠龙村、高平村1.69520.38666.166115.63526.26640017.2301
LS020.2137三角镇蟠龙村0.1454000.06830.1454000.0683
LS0341.8455三角镇蟠龙村13.1270.371122.82815.890432.6953.25063.25065.8999
LS0410.3753三角镇蟠龙村2.19910.00148.1762010.3753000
合计75.931————17.16670.759137.170421.593949.48213.25063.250623.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