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清远外国语学校)的批复
时间:2019-09-17 15:16:49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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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查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清远外国语学校)>的请示》(清自然资空间规报〔2019〕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清远外国语学校),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清远外国语学校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3.5313公顷,落实地块位于清城区东城街道长埔村、莲塘村,现状为农用地13.4397公顷,建设用地0.091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局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地块面积 | 地块位置 |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 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 | 备注 | |||||||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 行政村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 |||||||||||
LS01 | 13.5313 | 东城 | 长埔村、 | 13.4397 | 0 | 0.0916 | 0 | 13.5313 | 0 | 0 | 0 | |
街道 | 莲塘村 | |||||||||||
合计 | 13.5313 | —— | —— | 13.4397 | 0 | 0.0916 | 0 | 13.5313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