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19〕32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属于广州市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457公顷,位于太和镇白山村、钟落潭镇陈洞村,现状为农用地0.865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0.0742公顷)、建设用地0.0115公顷,未利用地0.168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落实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根据我省“放管服”要求,在用地预审阶段可不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但在用地报批阶段必须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