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批复
时间:2019-06-20 16:28:1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74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19〕1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2.0239公顷,共涉及7个地块,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现状为农用地2.023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高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