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罗阳镇和公庄镇等)的批复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惠州市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罗阳镇和公庄镇等)>进行审批的请示》(惠市自然资〔2019〕42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罗阳镇和公庄镇等),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博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13.804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罗阳镇、公庄镇、柏塘镇和汤泉林场,现状为农用地5.3195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6071公顷,建设用地8.4845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3.80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罗阳镇和公庄镇,现状为农用地13.204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8258公顷,未利用地0.5992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惠州市博罗县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