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南海农林场、溪西镇、岐石镇、隆江镇)的批复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批准<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南海农林场、溪西镇、岐石镇、隆江镇)>的请示》(揭市自然资报〔2019〕5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南海农林场、溪西镇、岐石镇、隆江镇),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24个地块共47.150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南海农林场、溪西镇、岐石镇和隆江镇,现状为农用地30.26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9.8479公顷),建设用地6.9969公顷,未利用地9.891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4个地块共47.15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溪西镇、岐石镇和南海农林场,现状为农用地32.425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7.4665公顷),未利用地14.7247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