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丽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项目(南海))的批复

时间:2019-05-08 10:41:4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丽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项目(南海))>的请示》(佛自然资〔2019〕1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东丽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项目(南海)),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东丽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项目(南海)已列入佛山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 10.8641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九江镇河清村和横矶村,现状为农用地10.864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9.350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