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用海批复公告(2021年第12期)

时间:2021-11-09 17:48:5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八条、《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的规定,揭阳港青溪码头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揭阳港青溪码头项目

广东红东物流有限公司

填海造地用海

0.3944

40年(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6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9日

透水构筑物

2.2675

港池用海

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