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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1-06 17:01:11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全面推进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广东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