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广东省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992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18750万元,第二批资金1170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2022年中央共下达广东省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其中,留省级部分安排资金1977万元,对下转移部分安排资金17943万元。
留省本级部分。一是完成广东省典型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试点项目;二是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1∶25万)项目;三是实施2022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培训演练项目;四是完成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五是完成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试点项目;六是组织开展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评价项目3个。
对下转移部分。一是实施1:10万市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个、1:5万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74个;二是组织实施市级和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104个;三是普适型监测设备安装502处;四是组织实施7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一期);五是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建设2处;六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1处。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今年3月底,已支出17039.25万元,整体支出率85.54%。留省级部分安排资金1977万元,已支出1867.43万元,支出率94.46%。对下转移部分安排资金17943万元,已支出15182.12万元,支出率84.61%。
同时,我省已按实施方案要求在2022年度配套安排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3707万元,用于开展大型及以上隐患点工程治理任务92处,目前所有计划实施隐患点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避免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损失28100万元,取得成效明显。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制度健全,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防灾减灾应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资环〔2020〕37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自然资函〔2020〕1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使用范围、筹集与分配、使用与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相关要求。
(2)项目优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和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任务部署,参考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从项目库中从优遴选项目并安排资金。建立了包含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各方责任和治理成效等方面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保障地质灾害项目有序、有效实施。
(3)综合督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我省建立“1+5”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相关地市人民政府。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发送提醒函或督办函,督促项目加快实施。二是加强调研指导。成立厅领导任组长的分片调研指导组,同时发挥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组的作用,认证梳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一线调研督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推进会,强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并要求各地市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部门联动,力争各项工作早完工早安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调查评价工作:项目设置1:10万市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个、1:5万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74个,截至3月底,84个项目已完成野外调查和成果汇交。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为94.38%。
(2)监测预警工作:项目设置普适型监测设备安装502个。截至3月底,已完成所有普适型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和并网工作,资金使用未超出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
(3)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设置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市级和县(市、区)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104个。截至3月底,已完成所有市级和县(市、区)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资金使用未超出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
(4)工程治理(一期):项目设置组织实施大型及以上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一期)7个。截至3月底,一是已进场施工且资金支出率100%的项目有3个;二是已进场施工且资金支出率大于75%的项目有1个;三是仍处于施工前准备阶段的项目有3个。总体绩效目标实施率为90%。
(5)试点建设工作:项目设置避险搬迁试点县2个、综合防治体系试点建设县1个。截至3月底,避险搬迁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1个、正在推进1个,地质灾害防治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3个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为93%。
(6)能力建设:项目设置3个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评价项目、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1∶25万)、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试点等3个项目。截至3月底,除3个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评价项目在进行数据验收外,其余2个项目已完成成果验收。总体绩效完成率93%。
(7)科学研究:部署开展广东省典型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试点项目和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截至3月底,两个项目均已完成成果验收,资金使用未超出预算。总体绩效完成率100%。
(8)宣传培训:部署开展2022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培训演练项目。项目资金使用未超出预算,总体绩效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专项资金实施的经济效益
通过采取普适型监测、1:5万县(市、区)和1:10万市级风险调查评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避险搬迁及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治理施工等措施,目前已避免人民群众损失财产3.98亿元。预计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避免人民群众损失财产总计4.14亿元。
(2)专项资金实施的环境效益
对照省级下达资金文件绩效目标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中地质灾害隐患点识别率均满足绩效考核要求。
(3)专项资金实施的可持续影响效益
调查评价有效性为长期,普适型监测有效性为3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效性为1年,工程治理、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等项目有效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主动配合完成隐患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