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资金 > 专项资金

关于调查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意向的通知

时间:2021-07-19 17:09:3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开展2022年度项目申报意向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申报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的我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方向;

  (二)聚焦当前亟需解决而且能够取得实效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

  (三)既对标国内外最好最优最先进,又融合广东发展实际需要,能够形成产业链,加快我省海洋产业集群形成。

  二、支持模式与对象

  采取产业链协同创新模式,支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或产业化须在广东落地。

  三、支持额度

  海洋工程装备专题每个项目补助500-2000万元;海上风电专题每个项目补助500-2000万元;海洋电子信息专题每个项目补助500-1000万元;天然气水合物专题每个项目补助500-1500万元;海洋生物专题每个项目补助200-600万元;海洋公共服务专题每个项目补助200-500万元。每个项目的资金额度按实际需求申报。

  四、报送要求

  (一)牵头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项目的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牵头单位资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且只可申报1个项目。

  (二)已获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包括我厅2018-2021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的已立项或类似项目(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承担我厅2018-2021年海洋经济发展及原海洋渔业厅“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等专项项目负责人未按期申请项目验收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请于8月5日前填写项目意向申报表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海经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szrzyt_hjc@gd.gov.cn。

  此次申报意向征集不作为项目申报的依据,正式申报按我厅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附件: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意向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8日

  (联系人:陈向东,020-83624507)


附件下载:附件: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申报意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