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0年度南粤古驿道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的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0年度南粤古驿道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南粤古驿道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总最高限价壹拾贰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1.研究内容:负责2020年度南粤古驿道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资金效果成效等进行收集、整理,完成《项目绩效报告》《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南粤古驿道专项资金绩效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2.预算经费1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综合比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的单位承接过政府绩效评价工作,技术力量雄厚,参与本项目专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5人以上。
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中明确的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工作经验:参与过省财政厅或省自然资源厅的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绩效评价。
4.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1年8月中旬前完成上述服务采购需求的工作,完成《项目绩效报告》《项目绩效信息指标评分表》,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5.进度要求:2021年8月10日前,提交初稿;2021年8月20日提交终稿,并完成专家评审。
6.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七)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2日至7月17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nygyd@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即2021年7月22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516室)。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蹇登亮
联系电话:020-38866971
邮箱:nygyd@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