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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数智化”监管的互联网时空大数据采集治理(2025年)项目市场需求调查

时间:2024-12-03 19:05:1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数智化”监管的互联网时空大数据采集治理(2025年)》项目进行市场需求调查,欢迎符合市场需求调查的提供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互联网时空数据采集,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

  为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场景化应用,开展多源异构互联网时空数据的采集获取,包括人口(画像、迁徙)、经济、交通、POI、企业、产业、舆情、气象等数据,构建互联网时空数据集。为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精细化管理效果,数据需实现年度、季度更新,数据精度需根据数据实际情况覆盖到省、市、县、城区、开发园区、百米网格等。

  2.开展互联网时空数据治理,赋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

  基于互联网时空数据集,依托空间化处理、属性清洗、关联匹配、自动更新入库等关键技术,构建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数据融合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与工具,支撑开展互联网大数据、社会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自然资源管理数据的空间匹配与融合治理工作,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运行数据库,提高规划监测评估精细化、动态化水平。

  3.支撑数据共享工作,实现跨部门的成果应用

  梳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运行数据分类管理目录,实行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分域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与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的要求,完成数据挂接、服务发布等工作,支撑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成果交互共享。

  (二)该项目应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时空大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数据融合治理的标准规范与自动化工具集;

  2.全省互联网时空数据集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运行数据库;

  3.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数智化”监管的互联网时空大数据采集治理总结报告。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件。

  三、市场需求调查内容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可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和内容,完成市场需求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后续采购情况和其他情况。

  (一)相关产业发展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应提供现有产品的技术路线、工艺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人员资质和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等内容。

  (二)市场供给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阐述市场竞争程度;价格水平及价格构成;潜在供应商的数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内容。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三)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中标人

中标价

中标品牌

中标型号

  (四)后续采购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提供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情况。

  (五)其他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需提供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四、市场需求调查报告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号楼6楼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奇(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87619839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