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于2022年8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管,以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为依托单位,联合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
创新中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自然资源要素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数据管理与协同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主要研发方向包括自然资源多模态数据高效管理、基于时空知识图谱的数据关联协同、面向自然资源多领域的智能决策支持。
依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并结合创新中心实际情况,现发布《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包括6个选题方向。拟资助课题不少于4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最终资助项数和资助额度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经费下达情况确定。课题研究周期为10个月。
二、资助方向
1.基于域自适应的矢量与光学影像跨模态变化检测方法研究
针对广东省多云多雨天气引起的遥感影像质量下降进而影响检测准确性和可用性的难题,研究一种新型的矢量与影像跨模态变化检测方法,包括矢量数据特征提取技术、多模态域自适应对齐技术以及多模态变化检测技术等,为广东省自然资源监测提供技术支撑。
预期成果:构建多模态的变化检测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2.基于深度学习网络的SAR到光图像可视化及其目标检测研究
为解决因天气原因光学传感器探测受阻的问题,以光-SAR遥感影像数据协同和深度学习目标识别能力为基础,开展SAR到光图像可视化研究,并对影像中的闲置土地、耕地非粮化等目标进行检测,探索一套可行性强、实用性高的光-SAR遥感影像目标监测方案,为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监测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预期成果:构建SAR到光图像可视化及其目标检测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3.基于知识图谱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研究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分散、各业务环节信息难以关联等问题,通过自然资源知识抽取融合,构建“图、属、档”一体化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时空知识图谱,探索“一码管地”应用,并选取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地市开展应用验证,为自然资源业务的智能审批、智能决策提供支撑。
预期成果: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知识图谱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4.粤港澳大湾区国土开发强度时空演变特征及存量用地挖潜研究
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国土开发强度时空演变特征及机制;针对高开发强度地区,分析存量用地挖掘潜力,构建存量用地挖掘潜力测算模型,并以典型地市为例开展实证研究,为粤港澳大湾区高开发强度地区土地高效利用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理论和方法支撑。
预期成果:构建存量用地挖掘潜力测算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5.“用而未尽”土地识别与开发状态变化监测关键技术研究
融合多模态遥感数据与深度学习模型,探索在复杂多变的城市用地场景中精确识别“用而未尽”土地及其开发状态变化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构建“用而未尽”土地场景样本库、提出一种创新的建筑物提取与变化检测模型,为土地资源管理及高效配置提供技术支撑。
预期成果:提出建筑物提取与变化检测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6.珠三角地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成效评价模型构建研究
摸清珠三角地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发展现状,构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时间与空间相结合的多尺度、多维度、多要素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成效评价模型,并选取典型区域进行验证分析。
预期成果:提出珠三角地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成效评价模型与方法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需依据《指南》资助方向进行申请,不可自拟题目。所申请课题需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且具有应用前景。
2.凡是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3.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
4.鼓励联合申报开放基金课题,每项课题的牵头单位可联合不超过1家参与单位进行申报。
5.本年度每名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本创新中心在研课题的负责人或研究期满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
6.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且不得将获得本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委托给第三方。
7.申请人需根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题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中期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将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申请书提交到创新中心。
2.创新中心将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课题。
3.主要时间节点
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课题申请书,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
五、课题结题和成果要求
1.研究课题完成后,申请人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及科研成果资料。
2.成果标注要求如下:
(1)论文,需在研究周期内完成投稿,并在课题结题后一年内发表或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需与本创新中心人员联合署名,作者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需将本创新中心列为作者单位之一(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论文需标注“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课题编号)”(英文为“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Collaborative Applications of Natural Resources Data in GBA,MNR(No.)”)。未联合署名、未标注基金资助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结题验收成果。
(2)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3)科技评价成果,应署“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4)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及衍生权利归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需联合署名。
(5)其他成果,应署名本创新中心或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
3.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课题的结题。
4.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等需先征得创新中心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标注,并将复制本送交创新中心。
六、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2栋,邮编:510075,收件人:戴工,020-37804641。
请将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以下邮箱:ticcanrd@163.com。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附件:
1.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