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2024年资产报废回收的竞价邀请函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报废回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司)参加竞价。
一、处置内容
已报废资产26件(详见附件)。处置资产的数量和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及报价文件资料要求
(一)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人,则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绿色流通服务页面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https://zszy.mofcom.gov.cn/lsltfw/datasearch)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函。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竞价单位经办人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10时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未参与现场查勘的收购商视为认同标的物数量和现状,参与竞价后不得对标的物的数量和现状提出异议。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5时 ,逾期无效。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号楼722。
四、竞价时间及规则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30。
1.由中心采购小组组织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2.若参与竞价收购商仅为一家,则报价金额即为竞得金额。
3.若到期无人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项目取消,由单位自行选择收购商参与回收。
4.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完成后,我中心除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外,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竞得者,竞得者接到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收购款项缴入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者未在竞价结果公告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资产全部搬运完毕,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王若雯
(二)联系电话:020-87667967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附件: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产处置统计表
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