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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采购2024年广东省海洋灾害监测及预警预报等服务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4-06-28 14:32:4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4年广东省海洋灾害监测及预警预报等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综合比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海洋灾害监测及预警预报等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玖拾万元。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开展广东省海域海洋环境业务化预报,每日制作发布省级海洋环境预报产品。海洋灾害影响期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海洋灾害预警,为应急辅助决策提供支撑。开展海洋灾害中长期预报,发布周、月、年预测及展望意见。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提供赤潮、海生物等海洋生态灾害爆发海域的海洋环境专题预报、爆发生物漂移扩散预测,提出应对建议。开展海洋宣传与业务培训,编制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材料,面向沿海地市主管部门举办海洋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业务培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综合比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综合比选。

  (七)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需求的工作,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采购方验收,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终稿。

  3.具体进度要求:

  (1)合同期内,每日制作和发布省级海洋环境预报产品,每周五发布周预测,每月25日发布月预测,每年4月发布年度预测。

  (2)合同期内,有灾害影响时,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技术服务,有生态灾害影响时提供应急专报。

  (3)合同期内,按照采购方具体要求开展广东省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材料编制、海洋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业务培训等工作。

  4.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kf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综合比选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即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质与海洋勘查防灾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601室)。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陈国恒

  联系方式:020-83620480

  邮箱:szrzyt_kfc@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综合比选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