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2024年绩效评价及咨询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4年绩效评价及咨询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绩效评价及咨询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肆拾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一)绩效评价服务,包括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资料收集、自评材料检查复核、绩效评价资料整理、系统数据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并对我厅部门自评情况及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复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方式开展现场评价,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社会调查和现场评价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提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自然资源监管、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2个财政事权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应的表格、佐证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业务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指导、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建议等。
(三)后续财政厅现场评价过程中材料补充等配合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综合比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不得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中明确的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工作经验:参与过广东省财政厅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以来组织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4.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cw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即2024年4月29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财务处(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810室)。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詹哲
联系方式:020-3882419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附件: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