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采购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服务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综合比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总最高限价30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一)梳理各地城中村改造实施现状与政策基础。梳理全省各地城中村规模总量、空间分布、土地利用结构、建设量、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等改造现状。系统梳理广东各地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机制,摸查各地市正在推进或纳入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结各地成效较好的经验做法。
(二)分析国内城中村改造的优秀经验做法。通过对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经验的梳理,提炼各地在用地管理和建设规范、推动更新改造多元利益主体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有关举措,为广东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借鉴。
(三)总结省内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中的用地问题。基于调研成果及相关材料收集,结合各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进现状,整理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中普遍突出的用地问题、用地政策阻碍和主要诉求,剖析城中村改造现行政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用地上的机制性障碍。
(四)提出解决城中村改造用地难题的对策路径。在土地归宗、多主体改造、公共利益保障、收益反哺、产业提升等方面提出城中村改造用地政策优化建议,针对各类典型城市、地区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改造内容、工作模式以及实施路径,形成《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收集梳理国家、省内外有关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采取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向省内各地市及有关单位发函收集相关材料,选取省内外典型地区、典型案例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对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调研材料等进行汇总、梳理、分析。(2023年4月底前)
(二)起草报告。根据前期工作及调研情况,撰写《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2023年5月底前)
(三)提交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报告内容,形成《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2023年6月底前)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加综合比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公布评审结果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有政策研究专职部门,具备胜任开展城中村改造等有关政策研究评估的工作条件与能力。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熟悉省内外低效用地再开发、“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2009年以来具有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有关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关研究或项目成果。
3.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研究工作,其中,于2023年5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交《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交《广东省城中村改造用地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
4.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ly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详细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即2023年3月21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八、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张卓
联系方式:020-388099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