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资金 > 政府采购

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购买与处理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3-2025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07 16:22:5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3GZTP01G045

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购买与处理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3-2025年)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9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购买与处理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3-2025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7,890,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2023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50,000.00

-

1-2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2024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50,000.00

-

1-3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2025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50,000.00

-

1-4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正射影像图、相干图)(2023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0,200.00

-

1-5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正射影像图、相干图)(2024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0,200.00

-

1-6

测绘服务

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正射影像图、相干图)(2025年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0,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购买与处理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3-2025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建设—购买与处理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23-2025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提交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供应商须对以下分项进行分项报价,无分项报价或分项报价超过分项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具体预算构成见下表。

分项

预算安排年度(最高限价)

小计(万元)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分项1: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

225

225

225

675

分项2: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正射影像图、相干图)

38.02

38.02

38.02

114.06

总计(万元)

263.02

263.02

263.02

789.06

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一采三年”的模式采购影像获取及处理技术服务(即一次采购,连续完成2023-2025共三年的SAR影像获取与处理任务),2023年实施采购,合同一签三年。

2.2024年、2025年的经费以财政下达经费为准,如有变化,采购人有权作相应调整。

3.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如果我省接收的国家推送的公益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可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实际业务应用需求,则不进行相应数据采购,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广东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8号大院2栋

联系方式:020-8765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23-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工

电  话:020-378162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