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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采购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关政策评估服务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2-10-09 14:18:1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关政策评估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综合比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关政策评估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总最高限价20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一)梳理政策。梳理国家、省内外有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政策,归纳提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要点。

  (二)开展调研。开展全省书面调研,选取省内外部分地市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客观了解全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推进情况。

  (三)分析问题。根据调研情况,对照政策要求,通过总结分析和比较研究,分析我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四)研究案例。选取我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典型项目案例,从规划、用地审批、供地方式、利益平衡、后期监管等方面对亮点做法、成效、可推广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五)提出建议。针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六)完成报告。完成《<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评估报告》,为后续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收集梳理国家、省内外有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政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采取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向省内各地市有关单位发函收集相关材料,选取省内外典型地区、典型案例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对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调研材料等进行汇总、梳理、分析。(2022年12月底前)

  (二)起草报告。根据前期工作及调研情况,撰写《<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底前)

  (三)提交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报告内容,形成《<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评估报告(送审稿)》。(2023年6月底前)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加综合比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公布评审结果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有政策研究专职部门,具备胜任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有关政策研究评估的工作条件与能力。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熟悉国家和广东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2015年以来具有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乡村振兴用地等有关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关研究或项目成果。

  3.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研究工作,其中,于2023年4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交《<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交《<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评估报告》。

  4.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7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ly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详细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3个自然日,即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八、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张卓

  联系方式:020-388099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附表: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