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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情况评估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2-06-02 17:24:4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情况评估服务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情况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时间 

  (一)委托内容:通过查阅材料、抽查卷宗、现场座谈、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对37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调研评估的内容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工作情况,其中实地调研的地级以上市除广州、深圳市外,再分别从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区域选取,每个区域不少于2个地市;收集社会评价的对象应涉及企业和个人,且不少于100份。在全面总结政策落实、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综合性评估报告等研究成果。

  (二)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 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 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评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 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 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的单位承接过政府部门“放管服”项目评估工作。

  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中明确的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工作经验:参与过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项目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4.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szrzyt_fgc@gd.gov.cn,并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401室)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即2022年6月12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401室)。

  七、其他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20-87018529

  邮箱:szrzyt_fgc@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