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项目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技术服务工作。
(二)采购方: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三)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四)经费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即日起开始,2022年1月30日之前提交成果审核,验收合格后,合同终止。
(六)采购内容: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七)采购需求:
1.收集整理广东省矿山2020年度储量年报,汇总分析统计数据,核对相关数据与储量统计库中的填报数据是否一致。
2.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广东省2020年矿产资源统计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清单,修改清单内错误,补充清单内缺项。
3.核实统计库中矿山生产现状,确保“生产状态”与实际相符;补充问题清单内漏填储量矿山的保有资源储量数据。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提交工作总结报告一份。
5.配合我中心完成2021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
(八)采购限价:最高限价29.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说明:本条款以报名及比选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采购方以往采购中签后放弃履约的供应商报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矿山年报编制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2)供应商须配备适应项目需求的项目组,至少含一名及以上地质矿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响应报名与获取综合比选文件
(一)报名及获取综合比选文件方式
1.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资格查验合格者现场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2.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
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号楼709室 。
4.联系电话:020-87760560郭小姐。
(二)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文件册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内容包括:
1.申请书、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 一名及以上地质矿产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及研究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A4大小。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提交材料不真实,记作不诚信行为,按照本公告“十、其他事项”规定处理。
四、资格预审日期、审查标准及方法
(一)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
(二)审查标准及方法
采购方将严格按照本公告的“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有效名单。
五、提交响应文件日期及内容
(一)提交方式及日期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
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号楼709室
联系电话:020-87760560郭小姐
通过资格预审及公示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现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现场提交需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期间送达,邮寄以送达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视为放弃资格。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响应文件按照经济+商务、技术分别装订为两册,一式五份,分类装入两个密封袋。密封袋表面注明:内容、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完善的,视作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交文件不真实,记作不诚信行为。
1.经济、商务部分内容
经济、商务部分文件册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经济部分包括:比选申请人承诺及报价函、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
商务部分包括:供应商简介、办公地点、技术人员、相关业绩等,格式参照附件3。
须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办公地点证明材料(相关租用合同或不动产证复印件)
(4)一名地质矿产类教授级高级技术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身份证、单位聘用证明复印件)
(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情况表
(6)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商务部分的信息、人员名单应与报名时提交一致,如后续发现有不一致情况,记作不诚信行为。
2.技术部分内容
技术部分为暗标形式,A4大小,装订成册。除密封袋外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公章或其他潜在暗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参加综合比选资格。内容包括: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拟收集的资料、进度初步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技术要求参考附件4。
六、比选评审小组成员确定方式
采购方将于2021年11月03日15:00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的常驻广州专家名单中(采购方工作人员除外),依次随机摇号抽取相关专家3人,成立评审小组。
抽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做好相关记录,全程保密。供应商不得到场,不得打听抽取情况,如有违反,记作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
七、比选评审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比选评审时间:2021年11月04日9:00
比选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号楼713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7760560 郭小姐
八、评审规则
(一)本次比选严格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0年5月7日下发《关于印发目录外限额下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指引(试行)的通知》进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公告(公示)截图、专家抽取记录、评审报告、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等相关记录文件存档并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活动接受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和审计部门的经济监督。
(二)评审时在查验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完整后开封,先对照本公告“五、提交响应文件日期及内容”中第(二)条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与综合比选资格。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综合评选文件制定的比选标准进行比选,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确定得分第1名为首选供应商,得分第2名为候补供应商,形成评审报告并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首选、候补供应商名单。
(三)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此次比选评审期间不强制要求供应商必须到场。如有需要,每家供应商限派一名代理人作为代表,并携带承诺及报价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后到指定的位置等候,代表需遵守现场纪律,保持现场安静,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评选现场秩序,如有违反,当场取消综合比选资格。在公布首选、候补供应商名单后,未入选的代表有序离开现场。如对评选有异议,请按照“异议受理渠道”提出异议,只接受书面实名方式
(四)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经济、技术、商务评审,并计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经济部分评审得分×20%+商务部分评审得分×30%+技术部分评审得分×50%)。综合比选文件与本公告中比选标准的内容相同。
(五)经济部分评审积分方式
1.首先在有效报价中去掉最低价(若供应商少于等于3家时,不去除),取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响应参考价(保留整数);
2.当响应报价等于响应参考价时,得100分,响应报价每高于响应参考价1%时,扣1分,每低于响应参考价1%时,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评审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商务部分评审积分方式
1.提供本机构办公地点相关租用合同或不动产证材料,如在广东省内有长期(一年以上)固定办公地点,得10分。
2.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自然资源部(含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0分。
3、提供本机构地质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得10分,封顶30分。
4.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参与矿山储量年报编制等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得5分,封顶20分。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没有行政处罚信息的得20分。
(七)技术部分评审积分方式
分为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10分、技术路线与方案30分、质量管理措施30分,服务响应措施30分,满分100分。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的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有序性、全面性,按优:80分以上、良:60分(含)至80分(含)、差:60分以下三档进行打分。
1.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10分),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打分,包括: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拟收集的资料、质量控制、进度初步安排等内
2.技术路线与方案(30分):对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拟收集的资料进行打分。
3.质量管理措施(30分):对完成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打分。
4.服务响应保障措施(30分):对是否提供有效及时的响应保障服务进行打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示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根据比选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报告,确定首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首选供应商申请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或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方确定候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在公示中说明清楚理由。如候补供应商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根据评审报告中的得分排名,选择第3名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二)结果公示
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11月09日。
本中心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且不限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采购数量、采购内容、采购方式、成交供应商名称、报价明细、成交金额和联系事项。
公示期结束后,本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不对综合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十、采购时间节点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
现场报名及领取综合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
预审有效名单公示日期: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
比选评审时间:2021年11月04日9:00
比选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11月12日
发出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时间:2021年11月18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如查实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或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供应商报名或评审资格,进入比选评审首选、候补名单的取消候选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并列入采购方三年内采购黑名单。
(二)本次公告报名截止时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多于或等于3家时,正常开标;当仅有2家时继续进行比选评审;当仅有1家或无供应商报名时,采购方改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开标后满足综合比选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多于或等于2家时,评审小组进行比选评审;少于或等于1家时,改为“定向委托”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87760560郭小姐
(五)异议受理。
资格预审有效名单公示、比选评审、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供应商如对本次综合比选任何过程持有异议,可先提出实名书面询问或质疑,对回复不满意的,可提出实名书面投诉。质疑为投诉的前置程序。
提出质疑/投诉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9号地质大厦14楼
易小姐 020-87652763
邮箱:yk@gd.gov.cn
(六)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属于采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