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的复函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申请<白云健康产业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空港经济区南部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白云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成果备案的请示》(穗国土规划报〔2015〕19号)收悉。该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业经你市人民政府按照《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的要求批准,经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你市提交的白云区相关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功能片区规划)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3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等文件要求,准予备案。
二、你市应认真组织功能片区规划的实施工作,确保规划期内各项约束性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不突破,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抓紧制订年度实施计划,落实相关资金,确保土地整理复垦任务按质按量完成。请你委加强督促、指导。
三、功能片区规划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规划行为的合理性由你委负责。并请你委同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