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国电粤华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新建项目)成果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6-01-08 10:18:12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9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国电粤华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新建项目)成果备案的请示》(韶国土资字〔2015〕7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修改方案已经我厅批准(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209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国电粤华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新建项目)成果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规划修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