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江门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辅道工程鹤山段项目)成果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5-12-30 15:52:17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5〕581号 【字体: 【打印】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呈报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辅道工程鹤山段)成果备案的请示》(江国土资(规保)字〔2015〕8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188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江门鹤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规划修改方案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