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追加规模落实方案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6-02-17 14:44:3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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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追加规模落实方案成果备案的请示》(深规土〔2015〕8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你委提交的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追加规模落实方案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追加规模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追加规模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委负责,并请你委同步做好市、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