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2019-2021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2022-2025年新增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的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19-2021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2022-2025年新增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2022-2025年新增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总最高限价贰拾伍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1.对2019-2021年海岸线生态修复、重点海湾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资金效果成效等进行收集、整理,完成《项目绩效报告》《项目绩效信息指标评分表》。
2.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2019-2021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3.对2022-2025年新增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相关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综合比选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的单位承接过政府绩效评价工作,技术力量雄厚,参与本项目专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5人以上。
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中明确的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工作经验:参与过广东省财政厅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以来组织的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估等工作。
4.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上述服务采购需求的工作:1.对2019-2021年海岸线生态修复、重点海湾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资金效果成效等进行收集、整理,完成《项目绩效报告》《项目绩效信息指标评分表》。2.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2019-2021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绩效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3.对2022-2025年新增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形成绩效评估结果和相关材料。
5.进度要求:2021年7月5日前,提交初稿;2021年7月10日提交终稿,并完成专家评审。
6.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七)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2021年6月8日至6月12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xf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即2021年6月17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李淑颖
联系电话:020-38817925
邮箱:szrzyt_xfc@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