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蓝海经济》2021年编印更正公告

时间:2021-03-29 16:34:3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项目编号:ZZ0210105NA5C99)

内容: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网等相关媒体上站发布的《广东蓝海经济》2021年编印(ZZ0210105NA5C99)公开比选公告,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作如下更正:

  1、原比选文件及公开比选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广东蓝海经济》2021年编印)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比选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由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印刷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出版物类印刷。

  4.本项目只接受领购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广东蓝海经济》2021年编印)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比选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领购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获取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到2021年3月25日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改为:“获取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到2021年4月6日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更改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4时30分”。

  4、“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更改为:“2021年4月9日14时30分”。

  5、比选文件及公开比选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话:020-84480235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 系 人:孔先生、吴小姐

  电    话:020-87554018  8755461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