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法律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1-02-23 11:17:1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法律技术支持服务。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协助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简称《省实施办法》)论证会、听证会、条文注释等工作,形成相关技术成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凭表到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615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栋6楼)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8日前提交正式综合比选文件至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615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栋6楼)。

比选评审时间与地点: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评审。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联系人:陈炫楷

联系方式:020-87669809转6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栋6楼615室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附表: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