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力量采购2018年和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评价服务的公示
一、采购内容
2018年和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评价服务,服务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底。
二、采购需求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为确保工作延续和资料完备,补充对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负责对2018、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镇规划)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资金效果成效等进行收集、整理,分年度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汇总绩效评价佐证材料,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2.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报送2018、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自评材料进行汇总,分年度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形成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三、条件要求
1.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为广东省财政厅2017-2019年财政检查、财政绩效管理等财政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中标机构。
2.近3年承担过省财厅组织开展的自然资源厅绩效重点评价等工作经验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四、有关事项
1.采购费用为贰拾叁万元整。
2.采购费用从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相关部门经费预算中列支。
3.本采购的公示时间为5天(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
4.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20-38817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