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力量采购2020年南粤古驿道网及客户端信息发布服务的公示

时间:2020-03-13 17:01:45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采购内容

  对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南粤古驿道相关推广展示活动并配合进行跟踪,依托“南粤古驿道网”进行深入报道,按要求及时响应并配合涉及南粤古驿道相关工作的采访需求,撰写南粤古驿道相关的专题稿和新闻通稿。

  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

  二、采购需求

  1.每周发布以驿道活化、文化之旅、驿道讲堂及驿道资讯等为主题的信息、新闻不少于15篇,全年不少于800篇;提前一周完成南粤古驿道相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南粤古驿道”客户端同步所有网站资讯。

  2.根据采购方工作要求,3小时内响应采访需求。

  3.按采购方工作要求撰写与南粤古驿道相关专题稿和新闻通稿。

  三、条件要求

  1.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熟悉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工作,对活化利用工作的各项内容有过长期深入的报道,包括南粤古驿道大事件、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南粤古驿道技术指导工作和修复工作、南粤古驿道重要赛事报道等。

  3.拥有自有版权网站和客户端,并在南方号、头条号等平台开设有运营号,能多渠道发布南粤古驿道资讯。

  4.具有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古驿道服务的单位优先。

  四、有关事项

  1.采购费用为玖拾伍万元整。

  2.采购费用从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中心“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宣传经费”中列支。

  3.本采购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书面响应材料密封递交至通讯地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报价清单、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南粤古驿道相关报道证明材料、本次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等。

  4.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综合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

  5.联系人:邓先生,电话:020-87018159;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5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