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高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金渡至肇庆大桥段道路改建工程)的批复

时间:2016-12-19 15:50:11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6〕150号 【字体: 【打印】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申请金渡至肇庆大桥段道路改建工程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请示》(肇国土资规保(请)〔2016〕7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金渡至肇庆大桥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列入《<高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可以在《高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中等面积核减,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占用基本农田标准缴纳税费。

  二、金渡至肇庆大桥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本次申请占用多划基本农田4.9524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