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惠阳区新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惠州110千伏南坑输变电工程)成果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6-01-07 10:36:12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7号 【字体: 【打印】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上报<惠阳区新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惠州110千伏南坑输变电工程)>备案的请示》(惠市国土资〔2015〕8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业经你市人民政府批准,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惠阳区新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规划修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