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揭阳市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赤水村)成果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6-02-25 15:25:15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60号 【字体: 【打印】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要求对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赤水村)成果备案的请示》(揭市国土资〔2016〕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方案业经你局批准,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赤水村)成果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