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采购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服务的公告

时间:2019-12-12 11:18:0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采购需求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发证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

  二、条件要求

  1、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的业务范围。

  2、提供服务的单位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组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工作经验,使用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库,并已建立完善的公开随机抽取系统。

  三、有关说明

  1、采购费用:项目费用包干,包括支付专家评审费、代扣代缴专家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费用,合同期内所有项目累计不得高于壹拾贰万元。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与评审相关的费用。

  2、采购费用从我厅2019年项目预算中列支。

  3、本采购的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须在公告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

  4、联系人:张志杭,电话:020-83620182;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70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管处。

2019年12月12日